为加强我单位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强化支出责任,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购买开发“组工政策工具箱”微信小程序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开发“组工政策工具箱”微信小程序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E1701“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营与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
三、项目概况
(一)开发“组工政策工具箱”管理后台:包括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文件管理、记录查询等功能模块。
(二)开发“组工政策工具箱”微信小程序:包括登录、身份认证、最新文件查询、全文检索、文件夹浏览、收藏夹等功能模块。
(三)技术服务:提供1年的的技术服务,包括支撑组工政策工具箱管理后台、组工政策工具箱微信小程序所需的网络资源和安全保障资源,对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提供运维服务。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算4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2年年初预算“组织工作经费——宣传经费”列支。
五、承接标准
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云南省会计条例》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具有从事信息技术服务的相关能力及微信小程序开发案例经验;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一)及时委派专业工作人员为我单位提供微信小程序开发服务及完成其他双方约定的工作。
(二)委派的专业工作人员必须对涉及的业务工作及相关事宜进行保密,以维护我单位合法权益。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22年7月29日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委组织部购买开发组工政策工具箱小程序服务计划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