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服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单位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电子计票服务,现编制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电子计票服务
(目录:E0805“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所需辅助性工作及
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
三、主要内容
(一)选举计票服务,包含电子计票设备租用费、计票服务费、选票制作费、选举耗材等。
(二)采用电子计票,可以稳定、可靠的完成计票工作。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算85525元(大写:捌万伍仟伍佰贰拾伍元)。
(二)资金来源:市委组织部2022年年初预算“干部工作经费”列支。
五、承接标准
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云南省会计条例》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二)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三)指定时间前,承接主体在指定会场完成电子选举计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在会议期间提供技术保障服务。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电子计票工作稳定、可靠,圆满完成服务任务。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委组织部购买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电子计票服务计划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