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统筹和具体指导,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租赁办公设备,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购买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目录:B1106 租赁服务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租赁)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用于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沟通联络、文稿起草、文件收发、检查督促、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切实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需求。
(三)本项目具体实施需求。
1. 提供全新台式计算机22台,包含所有配套设备:键盘鼠标套装、显示器、光驱、网络链接设备耗材、正版系统和软件等;
2. 提供全新高性能碎纸机2台;
3. 租赁期间常驻一人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
4. 租赁到期后,需拆留所有具有存储功能的部件;
5. 租赁期限为5个月,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可协商延长,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需求快速布置场地、做好相关保密要求等。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95000元(大写:玖万伍仟元整)。
(二)资金来源:市财政局拨付的“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云南省会计条例》,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二)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四)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具有从事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的相关能力及工作经验;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安全、高效、稳定,圆满完成服务任务。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和联系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刘杰 电话:0871-63168289
附件: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