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3月14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服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部机关办公设备维修、网络维护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部机关中心机房精密空调设备维保服务
(目录:E1701“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营与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
三、主要内容
昆明市委组织部中心机房目前设备设施众多,精密空调需全年不间断运行,为了提高维修效率及可靠性需要进行日常的保养和维护,以保障机房温度、湿度,确保各业务系统运行正常。因此要求在不断完善信息化基础建设的同时,应不断加强信息机房精密空调的运行维护,确保信息系统高效、稳定运行,应急抢修售后服务及时不断提高业务系统可靠性。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1年2次上门巡检服务,并出具巡检报告;若空调发生非人为损坏的故障,负责对精密空调的所有故障进行维修或更换处理。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000元/年。
(二)资金来源:市委组织部“自身建设经费”列支。
五、承接标准
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云南省会计条例》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二)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三)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精密空调项目维护保养案例,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通过对市委组织部中心机房精密空调设备购买维保服务,为机房各类硬件设备提供可靠的访问和传输环境,为中心机房对应设备提供稳定、可靠的设备维保服务。采取及时有效的备件更换机制,迅速解决设备硬件故障,确保市委组织部机房精密空调能正常稳定地运行。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由于服务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要求,“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次服务周期拟定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按年支付。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黄延 电话:63130779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