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报考昆明市法院系统公务员考生综合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详见附件)。
二、后续工作安排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集合时间:2026年4月28日上午7:40
(2)体检集合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514号百安居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一般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操作手册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人民警察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需带材料:考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白底照片一张。
4.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5.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体检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
(2)请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3)特别提示考生体检前避免服用可能影响体检结果的各类药物,请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憋尿。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体检或考察阶段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录用计划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空缺数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批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递补顺序与首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标准一致。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yn.kmcourt.gov.cn/)予以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确保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联系电话,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0871-64610806
附件:1.昆明市法院系统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综合成绩
2.体检注意事项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7日